內地新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明年起實施 列明正當防衛下免受刑責等
發佈日期: 2025-06-27 20:01
兩岸



內地通過新修訂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明年起實施。修訂內容包括加強未成年人士犯罪的懲治力度,以及列明在正當防衛下免受刑責等。
內地首次修訂實施近二十年的《治安管理處罰法》,將一些新出現會影響社會治安的行為,納入管理範圍。
現時違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通常不會被行政拘留,為針對近年青少年犯罪率明顯上升的趨勢。新規往後會根據犯案情況等條件,來決定是否依法處以行政拘留。
全國人大法工委刑法室處長張義健說:「這些年從實踐情況來看,一些違法犯罪的未成年人,故意利用年齡不夠、故意利用不執行拘留的規定,比如說從事盜竊,甚至有上百次的違法紀錄,所以針對這種情況,這次做了適當調整。」
內地曾經發生有人被襲擊後還手,之後被警方認定是互毆的案件,先動手及還手的人,都被處以行政拘留。
新修訂的法規明確公民對不法侵害行為,有權採取防衛性措施,包括明確保障「見義勇為」的人,鼓勵公民在他人遭受不法侵害時,挺身而出,確保不會因防衛行為,而受到不當處罰。亦加強警方執法的透明度,規定在詢問查證、當場檢查等情況下,需要全程錄音拍片。
至於領導傳銷活動、侮辱英雄烈士、搶公共交通司機方向盤等行為,亦會被列入為應予處罰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