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黨委前副書記李鵬新受賄逾8億 一審判死緩
發佈日期: 2025-04-22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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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黨委前副書記李鵬新,受賄8億多元人民幣,一審判處死緩。
案件在陝西省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李鵬新被指利用職務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礦產開發、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財物,折合約8.22億元人民幣。
法院認為他受賄數額特別巨大,為國家及人民利益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應當判死刑。鑑於他到案後如實供述罪行,積極退贓,決定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之後依法減為無期徒刑,不得減刑及假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