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清|網上辦理來往內地城市電子臨時通行證步驟及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2025-03-20 14:15
兩岸



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宣布,港澳台居民即日起,可在網上辦理來往內地城市間的電子臨時通行證,以及可申請通行證與居住證的「關聯證明」。相關政策詳情如下:
.哪些人可以申請臨時通行證?
港澳台居民如遇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遺失、損毀,或忘記攜帶等突發情況,急需搭乘飛機、火車在內地 (大陸) 城市間出行的,可以通過中國出入境管理局政務服務平台,即時申辦「港澳居民來往內地臨時通行證」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臨時通行證」,供民航、鐵路等單位查驗,方便快捷辦理交通出行手續。
.如何申請臨時通行證服務?
港澳台居民可登錄中國出入境管理局政務服務平台,包括「移民局12367」APP、微信和支付寶「移民局12367」小程式,選擇「中國公民服務」一「業務辦理」一「港澳台居民來往內地 (大陸) 臨時通行證」。在通過實名和實人認證後,即生成「港澳居民來往內地臨時通行證」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臨時通行證」。臨時通行證有效期為7日,每個自然月可申請2次。
.臨時通行證可用於哪些服務場景?
目前,臨時通行證可用於港澳台居民在內地 (大陸) 城市間出行時,在民航和鐵路領域的安檢、乘機和乘車環節。民航、鐵路部門可使用識讀設備,或「移民局12367」App「掃一掃」功能,掃描臨時通行證上的二維碼,也可使用「用證單位核驗」連結,選擇通過「二維碼掃一掃」或「識別上傳圖片」任一方式完成核驗。
下步,中國出入境管理局將會同有關部門,持續推進臨時通行證在更多領域應用,便利港澳台居民辦證辦事。
.「雙證關聯」是指哪兩類證件?
港澳居民的「雙證」,是指港澳居民持有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和港澳居民居住證;台灣居民的「雙證」,是指台灣居民持有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和台灣居民居住證。
.「雙證關聯」服務主要解決甚麼問題?
部分港澳台居民同時持有通行證和居住證,其持用任一證件辦理金融、互聯網等業務後,再持用另一證件時,有關部門難以核驗兩證的關聯關係,帶來生活辦事不便。
為進一步服務便利港澳台居民在內地 (大陸) 生活發展,中國出入境管理局依託該局出入境證件身份認證平台,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港澳台居民的關聯需求,為其提供通行證與居住證「雙證關聯」服務,進一步提升港澳台居民在內地 (大陸) 生活發展便利度。
.如何線上申請「雙證關聯」服務?
港澳台居民可登錄中國出入境管理局政務服務平臺 (官網 www.nia.gov.cn、「移民局12367」APP、微信和支付寶「移民局12367」小程式) ,選擇「中國公民服務」一「業務查詢」一「港澳台居民通行證與居住證關聯查詢」。
在通過實名和實人認證後,輸入本人居住證資訊發起關聯查詢申請,核驗通過的,即可生成「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與居住證關聯查詢結果」,或「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與居住證關聯查詢結果」。申請人可憑該查詢結果,向有關部門和企業證明本人通行證與居住證的關聯關係。關聯查詢結果有效期為30日。
為港澳台居民提供辦證辦事服務的各行業主管部門及企業,可申請對接中國出入境管理局出入境證件身份認證平台,根據港澳台居民需求,通過系統對接自動核驗雙證的關聯關係。
.如何線下申請「雙證關聯」服務?
港澳台居民可持本人通行證及居住證,向全國任一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機構服務窗口,申請紙質關聯查詢結果,線下查詢結果與線上查詢結果的有效期及效力相同。
.「雙證關聯」後可在哪些行業領域享有服務便利?
港澳台居民通行證和居住證的便利化應用涉及領域多、應用範圍廣,各行業主管部門正積極推進「雙證關聯」在本領域服務事項的應用,具體服務事宜請詳詢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資料來源:國家移民管理局新聞中心
【延伸閱讀:居住證】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規定,港澳台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領取居住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
港澳台居民申請領取居住證,應當填寫《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交驗本人出入境證件,向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戶政辦證大廳,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居住證有效期滿、證件損壞難以辨認,或者居住地變更的持證人,可以換領新證;居住證丟失的,可以申請補領。換領補領新證時,應當交驗本人出入境證件。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可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並享用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義務教育;
.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在內地亦可享受下列便利:
.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
.住宿旅館;
.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業務;
.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等消費活動;
.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
.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在居住地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在居住地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便利。
資料來源:公安部網站、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