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今起可網上辦理來往內地城市電子臨時通行證 有效期七日

發佈日期: 2025-03-20 13:00
兩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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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出入境管理局宣布,港澳台居民即日起可在網上辦理來往內地城市間的電子臨時通行證,有效期七天。

現時市民在內地若遺失或無帶回鄉證,但又要在內地緊急乘坐飛機或火車,需要到公安機關申請相關紙本證明。即日起,可用手機登入中國出入境管理局政務服務平台,申請電子臨時通行證,港澳台居民都適用。

以微信為例,在小程序搜尋「移民局12367」,選擇「中國公民服務」,點入「港澳台居民來往內地臨時通行證」,要輸入原回鄉證資料,包括證件號、姓名、有效期等,然後用內地電話號碼,獲取驗證碼後,再進行人面識別。等候驗證需時大約15分鐘。臨時通行證有效期七天,每個月最多申請兩次。

民建聯九龍中議員李慧琼指出:「(措施)對於人流間的便捷度是提高的,香港市民或兩地居民往來非常頻繁,雙向奔赴已經形成,香港很多朋友經常到內地旅遊、就學、就業以至生活。」

工聯會選舉委員會界別議員黃國表示:「也留意到這個臨時電子通行證只局限於火車、飛機這類,還沒涉及出入境,希望未來臨時電子通行證是否更拓闊到出入境安排。」

另外,港澳台居民即日起可申請通行證與居住證的「關聯證明」。國家出入境管理局指,現時部分港澳台居民同時持有通行證、居住證,在辦理金融、互聯網等業務時,有關部門難以驗證兩款證件關聯。「關聯證明」可方便港澳台居民融入發展,有關服務可在網上或縣級以上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


【延伸閱讀:居住證】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規定,港澳台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領取居住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台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

港澳台居民申請領取居住證,應當填寫《港澳台居民居住證申領登記表》,交驗本人出入境證件,向居住地縣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指定的公安派出所或者戶政辦證大廳,提交本人居住地住址、就業、就讀等證明材料。居住地住址證明包括: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明文件、購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單位、就讀學校出具的住宿證明等;就業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出具的勞動關係證明,或者其他能夠證明有合法穩定就業的材料等;就讀證明包括學生證、就讀學校出具的其他能夠證明連續就讀的材料等。

居住證有效期滿、證件損壞難以辨認,或者居住地變更的持證人,可以換領新證;居住證丟失的,可以申請補領。換領補領新證時,應當交驗本人出入境證件。換領新證時,應當交回原證。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可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勞動就業,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的權利,並享用下列基本公共服務:

.義務教育;
.基本公共就業服務;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
.公共文化體育服務;
.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務;
.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務。

港澳台居民居住證持有人在內地亦可享受下列便利:

.乘坐國內航班、火車等交通運輸工具;
.住宿旅館;
.辦理銀行、保險、證券和期貨等金融業務;
.與內地(大陸)居民同等待遇購物、購買公園及各類文體場館門票、進行文化娛樂商旅等消費活動;
.在居住地辦理機動車登記;
.在居住地申領機動車駕駛證;
.在居住地報名參加職業資格考試、申請授予職業資格;
.在居住地辦理生育服務登記;
.國家及居住地規定的其他便利。

資料來源:公安部網站、政制及內地事務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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