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記者董郁玉因間諜罪判囚外交部強調違法必究 美國促請中方放人
發佈日期: 2024-11-30 20:00
兩岸
粵內地記者董郁玉據報因間諜罪,被北京的法院判監七年。外交部強調中國是法治國家,違法必究。美國國務院則要求中方盡快釋放董郁玉。 62歲董郁玉曾在中共中央委員會主辦的《光明日報》,擔任評論部副主任。外電報道,他前年二月在北京與一名日本外交官吃午飯期間,被警方帶走,接受審訊後一直被羈押在北京的監獄。 外電引述其家人稱,董郁玉因被指涉及間諜罪,周五在北京被判監七年,其家人指對裁決不滿。有報道指,董郁玉被捕前,經常與駐華外交官和外國記者交流,並曾到美國和日本的大學擔任訪問學者。 內地官方暫時未公布事件,在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到董郁玉被判刑的問題,外交部這樣回應。 外交部發言人毛寧表示:「中國是法治國家,中國司法機關嚴格依法辦案,違法犯罪必將被依法追究。」 董郁玉被判刑後,美國國務院發言人表示,支持董郁玉及其家人,並促請中方盡快無條件釋放董郁玉。美國駐華大使伯恩斯亦在社交媒體發文,稱支持董郁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