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聯同多部門懲治電騙罪犯 違法者將納失信名單金融活動受限
發佈日期: 2024-11-26 20:00
兩岸
粵內地加強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宣布聯同多個部門懲治電騙罪犯,包括將違法人士納入失信人名單,並限制他們的金融活動。 公安部形容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是現時數字增長最快的刑事案件。當局近日聯同國家發改委等多個部門,發布針對電信網絡詐騙,及相關違法犯罪的聯合懲戒辦法,下個月起實施。 懲戒辦法列明懲戒對象,包括電騙案、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組織他人偷越國境等,並已接受過刑事處罰的人,以及至少三次非法買賣或出租電話卡、固網電話號碼、銀行戶口等的人。 懲戒措施涵蓋多方面,包括在金融方面暫停為被懲戒對象開立新支付銀行戶口,以及停止其名下的戶口業務。亦會拒絕為涉案人士開立新的電話卡。 懲戒對象亦會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即是日常生活會被設有多種限制,包括不能搭高鐵、禁止購買高額保險等,懲戒期限為兩至三年。 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鄭翔說:「《懲戒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懲戒對象和懲戒措施,豐富了打擊治理電信網路詐騙違法犯罪的工具箱,形成對現有刑事打擊,行政處罰措施的有效補充。 當局指會要求全國公安機關嚴格落實有關規定,遏制電信網路詐騙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