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足前主教練李鐵就受賄等案認罪 法庭擇期宣判
發佈日期: 2024-03-28 22:31
兩岸
粵國家男子足球隊前主教練李鐵就受賄等罪當庭認罪,涉及款項超過一億人民幣。 案件在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開庭,李鐵認控受賄行賄等罪。 案情指他利用擔任國家男子足球選拔隊及足球隊主教練,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為相關單位和個人提供幫助,包括在球員入選國家隊、贏得比賽、簽約球會等事項,非法收入他人給予超過5,089萬元人民幣。 而他擔任卓爾球會總經理主教練期間,先後收受華夏球會2,675萬元人民幣。 他在華夏和卓爾球會任職期間,託其他球會在比賽配合或者消極比賽,華夏和卓爾給予相關人員折合3,905萬元人民幣。李鐵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擇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