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修訂公眾持股量規定 下月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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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修訂公眾持股量規定,下月起生效。
港交所表示,引入替代持續公眾持股量門檻,為發行人提供更大靈活性。
除了上市時須符合的百分比門檻外,發行人可選用替代門檻,以滿足持續公眾持股量要求。替代門檻要求公眾持股量佔已發行總股數至少一成,及市值至少10億元。
「A+H」股的公眾持股至少百分之5,或H股市值至少10億元。明年一月一日起生效。
在現行規定,發行人已發行股份,有兩成半由公眾持有,或預期上市時,公司市值逾100億元,公眾持股至少佔一成半。
港交所指,今次改革將進一步提升市場的活力和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