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判決|法庭裁定黎與蘋果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均成立

發佈日期: 2025-12-15 10:39
黎智英案
黎智英判決|法庭裁定黎與蘋果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均成立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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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案,高等法院借用西九龍法院宣布裁決。

黎智英被控三項罪名,當中兩項涉及《港區國安法》,分別是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以危害國家安全罪,另一項則為根據《刑事罪行條例》提出的串謀刊印及發布煽動刊物罪。

法庭裁定,黎智英與《蘋果》高層「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均成立,黎智英與重光團隊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亦成立。

《蘋果》等三間公司「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成立。

法庭形容黎智英是3宗罪的主腦。800多頁的判詞,法官指有大量證據顯示,黎智英跟《蘋果日報》的高層以及「重光團隊」的李宇軒及陳梓華在《國安法》實施前,已請求外國、尤其是美國制裁內地及香港,而這個做法延續至《國安法》生效後,但黎智英就採取一個較為間接及隱晦的策略,收斂了激烈言詞,所以唯一的調整是形式上,而非實際上。法庭又裁定涉案的文章客觀上具煽動性,已遠超出法律允許範圍。

法庭明年1月12日聽取辯方求情,預留四天,再擇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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