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佔領行動」藐視法庭 各判囚一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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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7-11-27 22:47

撰文: 無綫新聞

「佔領行動」期間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的四人,下午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監一個月、緩刑一年,罰款一萬元。

四名被告張啟昕、馬寶鈞、黃麗蘊及楊浩華早前認罪。2014年11月「佔領行動」期間,他們被指違反法庭禁制令,在旺角阻撓清場。

同案涉及二十人,其餘被告包括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和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等七人,早前亦已認罪。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九人就不認罪,全部十六人將於下星期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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