佔領行動期間違反禁制令 四人各被判囚一個月緩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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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7-11-28 00:01

撰文: 無綫新聞

「佔領行動」期間違反禁制令,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的四人,在高等法院分別被判監一個月,緩刑一年,罰款一萬元。

四名被告張啟昕、馬寶鈞、黃麗蘊及楊浩華早前認罪,下午到高等法院聽取判刑後離開。

他們在2014年11月「佔領行動」期間,違反法庭禁制令,在旺角阻撓清場。

同案涉及二十人,其餘被告包括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和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等七人,早前亦已認罪。

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九人就不認罪,經審訊後被判罪成,全部十六人將於下星期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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