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團體指本港女性遭遇性侵犯僅不足一成人會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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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7-11-30 08:31

撰文: 無綫新聞

有婦女團體表示,本港女性遭遇性侵犯,只有不足一成人會報警。

今年28歲的Gloria,16歲那一年,一次同朋友出外消遣後,一名男性朋友主動要求送她回家,之後她被對方性侵犯。第二日凌晨她去報案時,因為只有男刑事偵緝警員當值,過程令她相當難受。

Gloria表示:「老實說,對著一個男刑事偵緝警員,你完全不想說話,那時他問的問題都頗難聽,很深刻的是,你都未試過,你怎知道真的發生了?因為我是第一次,他就會問,你怎知道這是侵犯?他說了很多很多這些說話,最後我決定不控告。」

根據警方數字,去年有71宗強姦案及1019宗非禮案。有志願團體認為他們接到求助比警方個案更多。

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表示:「近三年來,平均每兩日就有一個被強姦的婦女來求助。單單看風雨蘭的求助數字,已經比警方的數字高很多。」

一些易受傷害的證人,上庭時可獲安排於獨立房間,透過視像系統接受盤問及作供。

不過,目前法例只涵蓋受虐待的兒童、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及在恐懼中的證人,而受性侵犯的成年人並不包括在內。

目前性罪行申訴人可透過控方向法庭申請屏障,但是否批准,由法官酌情決定,於2013至16年,司法機構處理的967宗性罪行案,控方只就其中48宗申請屏障,有4宗被法庭拒絕。

政府今年中向立法會提交建議,賦予法庭酌情權,准許向「指明性罪行」申訴人,以視像直播方式作供。

有立法會議員表示,新建議之下,使用直播的決定權,仍在法官手上,做法並不理想。

工黨新界東議員張超雄表示:「到最後(政府)都認為一個公開的法庭,要秉持公正,不想有任何偏幫,於整個法律改革,於整個世界的趨勢來看是太過保守。」

有關建議已於法案委員會討論,等待於立法會恢復二讀辯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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