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庭處理公務員事務局就同性婚姻可享福利案上訴

即時港聞

發佈: 2017-12-10 20:0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與同性配偶結婚的公務員就未能享有已婚公務員福利,早前司法覆核獲判勝訴。上訴庭開庭處理公務員事務局的上訴。

一名男高級入境事務主任,2014年與同性伴侶在新西蘭註冊結婚,去信公務員事務局申請更改婚姻狀況為「已婚」,但被拒絕。他前年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今年四月裁定局方屬間接歧視,判他勝訴。

上訴庭上午開庭處理公務員事務局上訴,局方指婚姻應是「一男一女」,如果不是「一男一女」,就不應該得到這「特殊地位」可享有的相應權利及義務,並舉出不同外國案例。首席法官張舉能就表示,應該以《基本法》作根據。

至於該名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早前亦挑戰稅務局拒絕他與配偶合併報稅,但被裁定敗訴。他亦提出上訴,上訴庭決定一併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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