懸掛在大廈外牆大大小小的招牌,是香港街景的一大特色,但日曬雨淋,這些招牌亦變成都市陷阱,保養欠佳的話,隨時有墮下危險。
根據《建築物條例》,豎設招牌屬於建築工程,必須先獲得屋宇署批准圖則。
2010年年底,政府實施小型工程監管制度,按招牌工程的規模及潛在風險,作出不同的監管要求。
規模較小及潛在風險較低的招牌,屋宇署簡化規定,認可承建商可懸掛或拆除招牌,毋須當局事先批准。但若果要豎設大型招牌,必須向署方申請,獲批准圖則才能展開工程。
考慮到大部分招牌正由商戶使用,屋宇署在2013年9月推出檢核計劃,對規模較小及潛在風險較低,並在計劃實施前已存在的違例招牌,容許擁有人可自願參與檢核,由認可的專業人士對招牌進行安全檢查,並向當局核證,便可繼續保留不超過五年。到明年,這批招牌便必須重新檢核或拆除。
屋宇署表示近月已積極執法,按《建築物條例》向法庭申請優先拆卸令,委派承建商拆除嚴重違規的超大型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