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涉提供利益案 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

即時港聞

發佈: 2018-01-07 20:07

撰文: 無綫新聞

全國政協委員黃英豪被控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決後黃英豪離開區域法院,廉政公署早前拘控他,涉嫌於2009年,行賄已故上市公司海域化工副主席許浩明,被控一項串謀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法官今日裁定黃英豪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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