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偷印花案 法庭未能確認印花數量裁定罪名不成立

即時港聞

發佈: 2018-01-26 00:30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七十七歲清潔工被控在連鎖零售店萬寧偷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罪名不成立。

77歲被告李淑卿,案發時是荃灣萬寧一間分店的外判清潔工,被控去年七月二十一日,偷取超過六百枚印花,價值三萬多元。

裁判官黃雅茵裁決時指,翻看控方呈堂的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工作時身手靈活,亦可檢起連鏡頭都拍不清楚的紙條,認為跟被告聲稱自己有視力障礙,有非常驚訝的差別,認為被告在說謊。

對於被告辯稱,是誤將印花當成膠紙去固定垃圾袋,裁判官指為何直至下班都沒發現,不過說謊不代表被告有干犯偷竊罪,而法庭至今未能確認涉案的印花有多少,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裁定她罪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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