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連主席吳文遠涉嫌披露廉署調查資料案件,裁判官裁定表面證供成立。
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聆訊。
四十歲的吳文遠涉及前年四月及五月在社交媒體向傳媒披露,當時的民政事務局常任秘書長馮程淑儀被廉政公署調查,及披露他作為投訴人在廉署錄的供詞,吳文遠被控三項「披露受調查人員身份等資料」罪。
控方傳召廉署高級調查主任劉偉賢作供。他指前年四月期間,從網上擷取不同媒體就涉案事件的報道,包括香港電台、無綫電視、nowTV,及東網等新聞影片,及香港電台對吳文遠的電話訪問。
他表示跟從上司的指示到吳文遠家中檢查其手機,並在他的不同社交平台擷取相關圖片,亦發現吳文遠在前年四月六日於廉署錄口供時的三張自拍照。
控方舉證完畢,裁判官鄭念慈裁定表面證供成立,案件星期三繼續聆訊,辯方指吳文遠將自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