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電車翻側案 司機認危駕判囚11個月停牌兩年

即時港聞

發佈: 2018-03-14 02:51

撰文: 無綫新聞

去年一輛電車在中環翻側,造成11名乘客受傷。司機在區域法院被判監十一個月,停牌兩年。

24歲電車司機盧志亮當日超速駕駛,電車駛至中環德輔道中時出軌翻側,造成多人受傷,他早前承認,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將乘客生命處於危險中,判刑須挽回公眾信心,量刑起點為18個月,被告認罪後扣減三分之一刑期,而他前年才開始駕駛電車,有可能是被告經驗不足導致意外,再減刑1個月,判監11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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