湯森路透前經理涉騙近二千萬工程案 被判囚6年8個月

法庭

發佈: 2018-03-28 01:5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國際新聞通訊社前經理涉於在職期間,在未有申報下,先後將總值逾1900萬港元工程項目批予父親的公司處理,兩項欺詐罪成,今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入獄六年八個月。

案情指,在2007至2014年期間,被告利用父親林電源名義成立一間公司,承接湯森路透的訂購及工程項目,又故意未有按紀律守則作出申報,每年向其父的公司批出約200至500萬元訂購及工程定單。被告於警誡下承認與涉案公司有利益衝突而遭解僱。

法官判刑指,被告違反公司對他的信任,多年來欺騙公司。令自己與父親獲益甚豐,公司卻因此損失慘重,無異於偷取公司錢財,因此判處6年8個月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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