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擬為新公眾龕位設廿年首次使用期限 每十年續期

即時港聞

發佈: 2018-04-06 21:05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建議為年底推出的一批新公眾龕位,設首次使用期限。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說,這項是寬鬆的措施。

灣仔黃泥涌道的八百多個新龕位,最快年底可供編配。食環署建議年底起,為新公眾龕位設二十年的首次安放期限,期滿後每十年續期一次,政府未有提及續期收費多少。

袁先生表示:「每十年都是幾千,一年都是數百元,租房租也不能,何況是先人的骨灰。」

葉太說:「如果續約要付錢,都有得放置都好;如果不能續期,到時付錢都沒有龕位就不太好。」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認為這項建議寬鬆。

食物及衞生局局長陳肇始表示:「雖然前設是二十年,但主要是每十年,如果付租金可以無限續期;第二也希望可以善用骨灰龕的空間,可以有更多人,如有其他死去的親人可以合放,二十年哪一刻再加先人骨灰,當刻又再加二十年,所以是很寬鬆的處理。」

另外,現時全港約有一百五十多所私營骨灰龕場。《私營骨灰安置所條例》規定,龕場要申請牌照,陳肇始說留意到部分龕場在上月底截止申請時,並無提交申請,提醒他們要通知顧客領走先人骨灰。

而食環署現時亦有提供暫存骨灰設施,但家屬不能在內拜祭。陳肇始說食環署正檢視能否在周邊設施進行拜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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