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滿24周流產胎殮葬存困難 食環署審視私營墳場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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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8-04-06 19:04

撰文: 無綫新聞

根據規定,懷孕未滿24周流產胎兒要經特別申請才可以安葬,現時全港只有一個教會場地提供相關安葬服務。食環署正審視其他私營墳場營辦人的申請。

林太表示:「自從知道我懷孕後,長子很開心,他每晚睡前都會親我的肚,會唱歌給他(胎兒)聽,所以知道沒了(胎兒),他很傷心,我也很愧疚,為何給他一個弟弟妹妹都這麼困難?」

林太懷孕20周時不幸流產,由於未滿24周,醫生不會發出「嬰兒非活產證明書」。沒有此證明書,無論是政府或私營火葬場都不會處理殮葬。

林太之後成功向醫院申請領回胎兒,這類申請必須符合公共衞生要求才獲批,醫管局去年就批出23宗相關申請。而沒有被領回流產胎,就當作「醫療廢物」處理,有機會送到堆填區。

林太指:「不足月但他(次子)有齊眼耳口鼻,開始有眉毛,已經是一個人,絕對不想他變成醫療廢料。」

林太之後透過教會知道次子「朗懷」可合法安葬於柴灣的天主教墳場內「天使花園」。

這個紀念花園去年才獲食環署批准,處理天主教徒24周以下的流產胎,現在安葬十名「小天使」,最小的胎兒才八周大。

未來數月,教區會在天使花園附近的這幅牆上,鋪上刻有「小天使」名字及離世日期的磚,供親人悼念。

不過副主教陳志明更希望政府修例,讓未滿24周的流產胎都可以取得證明書安葬。

天主教香港教區副主教陳志明指:「從信仰來說,就算受孕一天也是人。政府公營(墓地)其實和合石都有很多類似地方,不會佔用很多(地方),但意義很大。」

食環署表示,目前有一間私營墳場的營辦人申請處理流產胎殮葬,又透露另外三間私營墳場有意提供相關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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