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國被控行賄及洗黑錢的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第三度申請保釋被拒絕。
美國紐約聯邦法院當地周四開庭審理何志平的保釋申請。雖然辯方律師提出,將保釋金額提高至一千萬美元,及將其母親在香港的物業作為抵押,但法官認為,沒有任何條件足以確保何志平不會潛逃。
法官又指,控方掌握的證據可能會令何志平被判監數十年,足以構成他潛逃的強烈動機,因此拒絕何志平的保釋申請。
68歲的何志平涉嫌代表中資能源公司,向非洲兩個國家的高官行賄數百萬美元,以換取生意上的優待,去年十一月在美國紐約被捕,一直扣押至今。案件暫定十一月五日開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