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承認法庭內拍照惟拒認犯罪 案件下午續審

即時港聞

發佈: 2018-05-30 20:00

撰文: 無綫新聞

在高等法院內拍照的女子唐琳玲,被控刑事藐視法庭罪,她承認有在法庭拍照,但不認為干犯罪行,法官宣布下午繼續處理案件。

唐琳玲早上乘坐囚車,由懲教署人員押送到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讀出控罪內容,指五月二十三日,有人見到被告在法庭公眾席上拍照,並將相片上載至網上社交平台,法官接獲投訴後,法庭檢取她的手機,警方兩日後取走手機調查,發現至少有三張照片,清晰拍攝到答辯人、控辯雙方律師、法庭書記、翻譯,及法庭用以播放影片的屏幕。

法官指被告行為嚴重干預司法,干犯刑事藐視法庭,唐琳玲承認有拍照,但不認為干犯香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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