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高院內拍照案審結 押後下周一裁決

即時港聞

發佈: 2018-06-01 01:49

撰文: 無綫新聞

女子唐琳玲上月二十三日在高等法院內拍照,涉嫌刑事藐視法庭,案件下午審結,押後下周一裁決。

唐琳玲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控方傳召當日與唐琳玲坐公眾席同一行的大律師實習生作供,指看到唐琳玲打開手機攝影功能,鏡頭對著被告的律師,熒幕閃了一下,相信是拍了照片。

選擇自辯的唐琳玲盤問實習生時,要求示範她當時的動作;又指當時庭上環境很安靜,質疑是甚麼原因引起實習生注意她的行為。

實習生指,親眼看到唐琳玲拍照一次,但沒有留意她其他時間有否使用手機,因為當時在專心旁聽。

唐琳玲涉嫌刑事藐視法庭,她昨日承認有在法庭拍照,但否認干犯任何香港法例,她繼續由懲教署看管。

更多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