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琳玲高院內拍照 刑事藐視法庭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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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8-06-03 18:41

撰文: 無綫新聞

女子唐琳玲在高等法院內拍照,涉嫌刑事藐視法庭,法官裁定刑事藐視法庭罪成。

唐琳玲由囚車押送到高等法院。她涉嫌上月在高院,佔旺藐視法庭案審訊期間在法庭內拍照。其手機內發現最少三張照片,清晰拍攝到答辯人及控辯雙方律師等人容貌。

唐琳玲早前承認有在法庭拍照,但不認為干犯任何香港法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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