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人士不可於有陪審團研訊中法庭用手機 下月19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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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8-06-20 20:30

撰文: 無綫新聞

司法機構宣布下月十九日起,公眾人士不可在有陪審團參與研訊中的法庭內使用手機。

早前發生多宗在法庭內拍照事件,包括內地女子唐琳玲因拍照被控藐視法庭。

在新措施下,除非獲法官或司法人員許可,在有陪審團的研訊中,公眾人士在庭內必須關掉流動電話,或任何有攝錄功能的器材,並放入袋內。與訟各方、法律代表、執法人員,及傳媒可獲豁免。

司法機構表示,必須確保陪審員不受任何干預、壓力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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