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譚得志違反文娛中心規例上訴案 高院押後裁決

即時港聞

發佈: 2018-07-02 21:02

撰文: 無綫新聞

社民連梁國雄及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前年被裁定違反《文娛中心規例》罪成,兩人提出上訴,上訴庭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裁決。

梁國雄和譚得志2015年在灣仔伊館,向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示威,因違反《文娛中心規例》,梁國雄前年被判監七日,譚得志獲緩刑一年,二人就定罪和刑期提出上訴。

梁國雄一方在庭上指,相比《基本法》賦予市民的示威權利,使用文娛中心的權利相對有限和低層次,康文署如在現場設示威區,就不會令示威妨礙中心使用者的活動。

政府一方反駁,指文娛中心使用者,有使用場地優先權,舉辦活動不應受任何干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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