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業界表示,部分罪行定義不清晰,可能引發爭議。
有的士司機認為加強規管有助提升業內形象。
的士司機楊先生表示:「拒載、揀客有存在的,如果做了好點的話,對大家都好。」
有的士商會就指,罪行定義要清晰。例如2013年有的士司機多收五毫車資,被指濫收車資,而司機準備交更時,如查詢乘客是否順路去同一方向,亦有機會被指「兜客」。
香港的士商會主席黃保強說:「兜路好主觀性,好像太古城去港安醫院,在海傍去司徒拔道又得,北角上炮台山都得。有一些細節要寫清楚,如『兜路』、『兜客』、『拒載』,都要看看是甚麼情況。」
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建議阻嚇力仍不足。
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林卓廷表示:「濫收車資、兜路、拒載等等,嚴重影響香港的士業界的聲譽,以及香港城市的形象。初犯者的罰責沒有提升到,似乎是力度不足,亦都可能考慮到有反對聲音,所以嘗試提出比較低門檻要求。」
對於的士內應否安裝攝錄機,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委員陳恒鑌認為,對司機及乘客都有保障,但要留意私隱等問題,例如是否要加密,不可以隨便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