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卓堅就梁振英宣誓司法覆核上訴被駁回 須付千萬訟費

即時港聞

發佈: 2018-07-22 21:03

撰文: 無綫新聞

上訴庭駁回長洲居民郭卓堅就前特首梁振英宣誓的司法覆核上訴,並裁定他需要支付訟費。郭卓堅稱沒有能力支付可能涉千多萬元訟費。

長洲居民郭卓堅前年年底,就前特首梁振英在2012年宣誓就任特首時漏讀「香港」二字,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宣誓無效。

高院去年五月裁定他敗訴,指梁振英當日並非有意漏讀,很難說明是忽略或拒絕宣誓,並判郭卓堅需支付訟費。郭卓堅不服上訴。

上訴庭三位法官頒下判詞,指郭卓堅沒理由不在梁振英宣誓後三個月內提出申請司法覆核,而是在梁振英任期屆滿的前七個月才提出,認為時間上的延誤是嚴重及欠缺合理解釋,對於梁振英任期的影響只會很小,認為原審法官裁決無可爭論,判郭卓堅上訴敗訴,並要支付梁振英一方的訟費。

郭卓堅對裁決表示失望:「千多萬,無信心交到。你便宣布我破產,你便趕到我怎樣都要給高齡津貼我、都要給我吃飯,你來宣布破產,我家中有幾對爛鞋、有幾件爛衫,你便拿去拍賣。」

他又稱,如果日後認為政府做事有問題,仍會申請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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