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電器電子產品生產者責任計劃今日實施。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相信,回收商有能力在消費者買新電器後三天收回舊電器。
即日起,電器入口商要就「四電一腦」,即洗衣機、雪櫃、冷氣機、電視機和電腦等八種產品,向政府付15至165元循環再造費。
市民在購買新電器時,銷售商必須為顧客提供除舊服務,並且在收據上載明循環再造徵費的訂明字句,和提供循環再造標籤。新規例下,回收商最快會在市民購買電器後三天上門搬走舊電器。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表示:「(回收商)應有足夠能力,大家理解新的法規開始時,大家都有適應期,所以亦預留了額外足夠的物流應對所需訴求,所以基本上他們的目標,『T+3』(交易日+3天),是他們現時希望盡量做到的。」
市民不想等,叫「收買佬」回收又是否可行?
環境局局長黃錦星稱:「如果大家好像以前胡亂棄置,或給予『收買佬』,而『收買佬』最後胡亂拆解,破壞環境,這是大家不想看到、也不應做的。」
被問到可否真的棄置在垃圾站?黃錦星說:「法例現時沒有防止此事,你這樣做不會犯法。」
截至七月,環保署接獲超過2500宗銷售商除舊服務方案批註申請,已批出1700多宗;另外亦批出173宗供應商登記申請。呼籲市民無買新電器、又想棄置舊電器,可致電熱線免費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