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虐待未滿月女兒致嚴重傷害 父親判囚76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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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8-09-04 01:01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男子多次掌摑及劇烈搖晃未滿月女兒,令女兒腦水腫嚴重昏迷,在高等法院被判監六年零四個半月。

26歲曾任廚師的被告鍾紀緣,承認虐兒等四項控罪,法官指被告明顯多次暴力對待女兒,女嬰送院搶救時,被診斷無自發性活動,無力呼吸,仍在新生嬰兒深切治療部留醫,要依賴呼吸機。

被告行為等同奪取她的性命,而女嬰視力受損,視力問題會伴隨一生;又指女嬰被襲擊時,體重不足三公斤,被告明知掌摑女兒足以造成嚴重傷害,但仍然掌摑和搖晃她不只一次,不認同辯方所指,被告很愛女兒。判處被告入獄七十六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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