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助不符資格家屬接受醫療服務 行為失當罪成緩刑18個月

法庭

發佈: 2018-10-14 23:32

撰文: 無綫新聞

衞生署一名女醫生因安排不符合資格家屬接受醫療服務,被裁定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成立,判監4個月,緩刑18個月,以及罰款二萬元。

案情指,53歲被告任職健康中心主管人員,也是中心內唯一一位醫生,為長者提供醫療衞生服務超過17年。辯方求情指,本案為首宗個案,並在特定情況下發生,又指被告因出於關心家人健康,才會作出違法行為。

裁判官表示,事發時被告已知做法不誠實及非法,行為標準遠低於大眾期望,被告亦不能濫用權力、職責和酌情權,考慮到案件性質嚴重,判被告監禁及罰款,緩刑18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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