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專員公署發現公共屋邨共有近十一萬平方呎儲物室屬空置,批評房署未有善用改建為住宅單位。房屋署回應指,會繼續致力探究任何可行方案,近年已完成改建40個住宅單位,最近亦獲批准改建約30個住宅單位。
一些早期落成的公屋,部分閒置空間由於未符建住宅要求,會用作出租儲物室。
申訴專員公署主動調查發現,截至去年八月,全港87條公共屋邨共二千四百多個儲物室,但有65條屋邨、共近千個是空置,空置率近四成,以沙田禾輋邨儲物室空置面積最多,超過一萬二千平方呎。
有禾輋邨居民表示:「我覺得有需要的話,可讓有需要的人使用。」被問及如何使用,該名居民稱:「分配給他們住,反正很多人不夠地方住。」
彩雲(一)邨亦有三個空置儲物室,每個面積達700多平方呎。申訴專員公署批評房屋署浪費公共資源。
申訴專員劉燕卿指:「700多呎,其實有些人視它為豪宅。房署在這方面沒審時度勢,現在時代已不同,房屋需求很嚴峻,甚至可以說水深火熱。土地那麼珍貴,半呎都不應浪費。」
公署調查期間,發現不少公屋有大量與住宅單位毗鄰、用作通風和通道的「空格位」,調查後房署去年改建順利邨三個「空格位」作住宅。至於未能改建的閒置空間,公署認為應檢討租給社福機構或團體使用。
申訴專員公署要求房屋署加強發放空置儲物室的具體資訊,務求減低空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