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經紀夥文員盜竊客戶總值逾億元股票 同遭判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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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8-12-21 07:30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證券經紀與一名交收文員承認七年間盜竊客戶總值超過一億一千萬元股票,又偽造紀錄,分別判監十一年三個月及七年半。

案件在高等法院審訊,73歲案發時任職經紀的巫秀華同44歲交收文員許芳婷,早前承認串謀盜竊及串謀詐騙罪。

其中巫秀華05至12年盜竊兩名客戶的股份,並利用親戚的證券戶口出售股份圖利,許芳婷就負責偽造紀錄。證券公司最後要用一億五千多萬元,為兩名客戶回購股份。

法官指,兩人精心策劃犯案長達七年,考慮認罪等因素酌量扣減刑期。警方說有關證券公司已結業,相信判刑有阻嚇作用。

警方商業罪案調查科總督察陳思敬表示:「希望證券業界進一步加強有關規管,包括定期作出巡查,兼且可聘用一些獨立的專業會計或核數人士,令可以減少一些員工作出一些違規操守行為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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