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通過多項無約束力動議,要求政府撤回調高申領長者綜援年齡,政府拒絕,不過暫時不會執行不找工罰款做法。
政府調高申領長者綜援年齡至65歲,社工團體到立法會示威,要求撤回。工聯會也反對提高長者綜援申請年齡。
政府強調不會撤回方案,不過,60至64歲綜援健全受助人,如果不參與自力更生計劃,會被扣每月200元綜援金的做法,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在立法會福利事務委員會宣布暫時不執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由於社會人士對上述扣減綜援安排有不同意見,和認為60至64歲有工作能力的健全人士,可能更加寬鬆。所以我們暫時會把這個(計劃)押後,直至我們檢視其他項目的安排後,和看未來六個月實際參與情況,才決定是否恢復。」
但建制及民主派議員都不滿意。
民建聯新界東議員葛珮帆指:「那二百元都可以擱置,為甚麼不整個計劃擱置?錯不緊要,錯改就可以,我們都會接受的。」
公民黨新界西議員郭家麒稱:「政府不是沒有錢,一萬幾千億興建大白象基建眼都不眨。我難聽些,我們特首給乞丐,內地的乞丐都給五百元,現在要扣二百元,都不是現時答應你(撤回),是到時才算。你是不是不會撤回?」
羅致光回應:「我們沒有任何打算。」
委員會一致通過多項無約束力動議,要求政府撤回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