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士司機旺角撞傷女遊客 判囚11個月

即時港聞

發佈: 2019-02-12 23:08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巴士司機,前年在旺角危險駕駛,撞傷女遊客,在區域法院被判監11個月。

49歲被告廖淦泓,早前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案情指他前年十一月一日,駕駛A21線城巴,由彌敦道左轉入亞皆老街時,撞倒一名內地女遊客,她右腿需截肢。

辯方確認,涉事巴士案發時非常靠近行人路,但沒有撞到圍欄,強調被告事發時,駕駛這條路線已兩個月,未曾發生意外,相信是單一失誤。

法官判被告監禁11個月、停牌兩年及自費上駕駛改進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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