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政府購買私人物業以提供社福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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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9-03-01 02:35

撰文: 無綫新聞

政府覓地建屋難,覓地提供社會服務設施,多年來亦不是易事。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提出用200億元,購買60個私人物業以提供社福服務,又說政府1995年亦曾有同樣做法,故並非新事物。

1995年,時任財政司麥高樂在立法局公布財政預算案,指有某幾項社會福利及康復服務,因為難覓地,未能達到預期進展。

政府經重新研究後,認為解決辦法是在私人樓宇購置單位,提出申請撥款約25億,在兩年內購置七十多個私樓單位,用作日間託兒所、育嬰園和老人中心等。

陳茂波現時的建議,有議員擔心會刺激樓價,當年的立法局議員有同樣關注,認為要平衡諮詢地區人士及消息保密,又希望政府特別考慮舊區的社會服務設施。

在95年預算案公布約一年半後,時任社署署長冼德勤在退休前一日交代進度,指雖然產業署物色到百多個合適單位,但業主往往在最後關頭反悔,社署只能購入55個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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