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味參茸店東主將螺片當鮑片售賣 被判罰款1.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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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9-03-05 00:48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海味參茸店東主涉嫌將螺片當鮑片售賣,違反《商品說明條例》,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罰款一萬五千元。

六十五歲被告黃漢良,營運參茸行逾四十年。海關去年四月「放蛇」,到被告的店舖試購三両鮑片,經化驗後證實為海螺片。

海關八月再在被告兩間店舖,檢獲共六公斤涉案貨品,總值逾三千元。

被告指是因為員工說將螺片當成鮑片售賣,可賣貴一百元,但承認自己身為負責人亦有責任。他被控三項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供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貨品,被判罰款一萬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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