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主助友虛報入息購「白居二」 判160小時社服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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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9-03-07 02:45

撰文: 無綫新聞

一名廣告公司東主協助一對夫婦虛報入息購買簡稱「白居二」的白表居屋第二市場單位,承認一項虛假陳述罪,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38歲廣告公司東主謝國鴻在東區裁判法院聽取判決後離開。案情指,他協助的一對夫婦在同一間美容用品公司任職採購員,打算透過「白居二」購買免補地價居屋。

2013年1月向房委會提交兩份工作證明文件,當時女申請人的月薪為19000元,由於二人總入息超過4萬元,超出當時入息上限500多元,房委會要求二人釐清。之後房委會收到女申請人改為入職一間廣告公司,月薪為降至16000元。

兩夫婦成功獲批「購買資格證明書」,以483萬元購入筲箕灣東旭苑一個高層居屋單位,免除超過284萬元地價。

但其後揭發女申請人透過朋友、廣告公司東主謝國鴻製作假文件,將薪金「報細數」,以符合「白居二」入息要求買樓。謝國鴻承認一項作出虛假陳述罪,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涉案夫婦早前否認一項欺詐罪,案件將於本月29日預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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