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處罰多名新股上巿保薦人 罰款金額逾7億元

即時港聞

發佈: 2019-03-14 02:30

撰文: 無綫新聞

證監會處罰多名新股上巿保薦人,罰款金額超過7億元。其中瑞銀被罰3.75億元,是單一保薦人被罰金額歷來最多。

近期多次打擊股巿違規行為的本港證監會再度出手。證監會發出通告,譴責包括瑞銀、摩根士丹利、美林及渣打等四名上巿保薦人,在協助三隻新股上市時,未有履行應有職責,共罰款超過7.8億元。

其中,瑞銀被罰3.75億元,是歷來針對保薦人的最大罰款,並暫停瑞銀的機構融資牌照一年,期內不可擔任上巿保薦人。

其中,瑞銀及渣打於2009年擔任中國森林上巿保薦人。證監會指,兩名保薦人未有對該公司的資產及客戶作出合理的盡職審查。而擔任上巿申請執行工作的岑天則被暫時吊銷牌照,為期兩年。

瑞銀還涉及兩間公司的上巿保薦工作,其中一間為上巿公司天合化工,當時的聯席保薦人還包括摩根士丹利及美林。

有業內人士認為,證監會今次處罰四家保薦人,有望帶來阻嚇作用。

上市公司商會總幹事黃明偉表示:「即整頓市場,如果證監會可以執法,我們都認同的。倒不如在現時監管環境下,做了一些違反規定的東西就去罰它,就會有一個阻嚇作用,應該會杜絕將來會再發生的事,反而是一個好方向。」

證監會指出,若因為保薦人未有進行應有的盡職審查,令不適合上巿的公司獲得上巿地位,最終或令公眾投資者蒙受巨大損失,並打擊香港金融巿場的信心。

證監會行政總裁歐達禮表示,有關執法行動是要向市場傳達訊息,證監會要向失職保薦人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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