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需要信託」接受申請 為有特殊需要子女家庭而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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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9-03-25 01:47

撰文: 無綫新聞

為有特殊需要子女家庭而設的「特殊需要信託」,接受申請。

服務由社署署長擔任信託人,信託受益人,包括智障、精神紊亂或自閉症等人士。

信託不設入場門檻,會在家長設立信託戶口時收取至少20萬元作「按金」,讓辦事處在家長離世後、未完成遺產處理的法律程序前,可即時啟動照顧計劃,向家長委託的照顧者,支付其子女最少12個月生活費。

社署表示,信託是非牟利,會在家長離世後才啟動信託戶口,劃一年費二萬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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