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水灣一千萬元冰毒案主謀潛逃後被捕 被高院判囚37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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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9-04-03 21:31

撰文: 無綫新聞

淺水灣販運一千萬元冰毒案主謀潛逃後被捕,被高院判監37年4個月。

警方2016年2月接獲線報,於淺水灣一帶反毒品,發現兩名男子由快艇上岸,之後登上客貨車,尾隨一輛私家車駛走。警方在油麻地截停他們,搜出35公斤冰毒,市值約一千萬元。

案件前年在高等法院審訊,首兩名被告販毒罪成判監三十三年,而案中主謀在審訊期間棄保潛逃,去年四月再被警方拘捕。除販毒罪亦被加控未依期歸押罪成,判監三十七年零四個月,是近年同類案件最重的判刑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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