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十億元「回收基金」,完成中期檢討。在立法會一個委員會上,有議員批評基金的行政費過高。
民建聯新界東議員陳克勤稱:「因為我們批這十億元的『回收基金』,並不是讓你找生產力促進局作行政費,我們是希望拿十億元出來,十億也是放回業界。有沒有辦法將這百分之十的行政費用減免?」
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指:「我們之所以與生產力促進局作夥伴,並不是純粹找他們做秘書處,他們除了行政工作以外,亦要做技術評估及後續監察的工作。」
環境局早前建議延長回收基金的運作期四年,至2026年,並提高每間企業累積可獲批項目數量,及最高資助金額至1500萬元。
環境局指,截至今年三月底,共收到逾五百份申請,其中226份申請獲得批准,資助總額為1.52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