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院聆訊公務員同性伴侶爭取已婚福利上訴案 押後宣判

即時港聞

發佈: 2019-05-07 02:32

撰文: 無綫新聞

終審法院聆訊與同性伴侶結婚的公務員,是否可享已婚公務員福利的上訴案,押後宣判。

與訟人是高級入境事務主任梁鎮罡,他與同性伴侶2014年在新西蘭註冊結婚,之後向公務員事務局更改婚姻狀況,以便伴侶可享公務員配偶福利,但被拒絕,稅務局亦拒絕兩人合併評稅。梁鎮罡提出司法覆核。

高院原訟庭前年裁定有關公務員福利的司法覆核勝訴,但評稅方面就敗訴。上訴庭到去年裁定梁鎮罡兩方面都敗訴,他上訴至終審法院。

上訴人一方在庭上指,海外有效的同性婚姻,在香港也應享有異性夫婦相同的權利。非常任法官鄧國楨質疑,同性婚姻在歷史上是不道德及不被認可,即使現時較獲接受,是否代表應該宣揚?

上訴人一方回應指,上訴人與配偶只是希望享有醫療等福利,與宣揚同性婚姻無關,亦不是要法庭認可同性婚姻。

代表政府一方則指,若法庭賦予同性伴侶,與異性夫婦享有相等權利,將會削弱異性婚姻的地位。

與訟雙方完成陳詞,終審法院押後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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