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指水砲車僅嚴重公眾騷亂等情況使用 將調整水壓

即時港聞

發佈: 2019-05-07 04:48

撰文: 無綫新聞

保安局表示,警方「水砲車」只會在嚴重公眾騷亂等情況下才會使用,又表示使用時會集中射向下肢,水壓亦會由小到大調整。

保安局及警方在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簡介俗稱「水砲車」的警方「人群管理特別用途車」,車長8米、闊2.55米。車頂和車頭共有三個噴水裝置,每輛「水砲車」會有四名警員操作,並裝有七部錄影機。噴水裝置摩打啟動就會自動錄影,目前已有18名警員接受訓練。

當局強調只會在出現嚴重傷亡、大範圍或嚴重公眾騷亂等情況下,才會考慮使用。有議員關注使用「水砲車」的指引及影響。

民主黨區議會(二)議員鄺俊宇說:「『水砲車』可以做到最大的壓力有多大?水柱直射頭部,令頭、頸有移位,有醫生指出直射眼部可致盲。」

保安局副局長區志光稱:「壓力會由小到大,由最小達到目的情況開始。使用時會集中在下肢,而不是身體其他部分。沒有打算公布水壓,因為公布了,有他人掌握會針對警方戰略和用法。」

香港島議員區諾軒表示:「別人(國家)會說明指引,最少十米距離,但警方連公布指引都不公開。」

民建聯新界西議員陳恒鑌指出:「你說會否射盲,很多東西包括辣椒水或胡椒噴霧,都會弄傷會致盲,所以就不要經常衝擊、破壞。」

保安局指,「水砲車」要在警務處助理處長批准下才可出動,而現場指揮的,亦要總警司級人員才可要求使用;又指「水砲車」正進行路面測試,據了解最快會在七月底投入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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