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間公司被裁定違競爭條例 競委會料判決具警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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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9-05-17 02:32

撰文: 無綫新聞

《競爭條例》實施以來,首兩宗涉嫌合謀圍標及定價的案件有裁決。涉及的15間公司中,14間被裁定違例。

兩宗案件發生都在2016年,其中一宗涉及秀茂坪安達邨一期三幢大廈的裝修工程。案情指,十間獲房委會認可的裝修承辦商,當年涉嫌以「分餅仔」方式,協議要負責的單位數目,每幢大廈每間公司分別獲分配四層樓。

法官認為,雖然大部分公司都否認有協議,但認為公司之間有訂立和執行「樓層分配安排」,所以不主動招攬不屬自己負責樓層的租戶,除非租戶堅持,否則會拒絕做其生意,構成嚴重反競爭行為。

而公司間亦訂立「套餐價安排」,聯合製作傳單,列明不同單位套餐收費,屬合謀定價。

另一宗案件涉及基督教女青年會伺服器服務投標。五間資訊科技公司,包括英國電訊「BT」公司,涉嫌圍標。

法官認為,五間公司有協議讓其中四間公司呈交假標書,以助「BT」投標成功,但由於其中一間公司新龍國際,負責標書的是初級職員,駁回競委會指控,所以裁定餘下四間公司構成圍標。

法官需進一步聆訊,決定案件是否施加罰款等。

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席胡紅玉表示:「能夠有兩宗在20個月內帶上法院,之後有獲勝情況,我們除了心情高興之外,也覺得來得不易。今次在審裁處作出指引,變了我們未來稍為清晰些。」

胡紅玉指,今次涉案的兩個行業,涉及相關違反《競爭條例》的投訴是較多,相信今次判決對他們有警惕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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