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議員與外國駐港代表午宴,有超過30位駐港總領事和名譽領事出席。
香港是世界上領事館數目最多的城市之一,目前共有62間總領事館、57間名譽領事館和6間官方認可機構。
根據《基本法》,外國在香港設立領事機構屬外交事務,須經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大部分回歸前已有的總領事館,在回歸後繼續運作。不過一些同台灣有邦交的國家,隨著香港回歸要停止運作。
另一方面,回歸後多了一些與中國有邦交的國家在香港設立總領事館,包括北韓和伊朗。而部分英聯邦成員國的駐港機構,例如加拿大和新加坡,在香港回歸後,就由專員公署改名為總領事館。
一些非洲國家和太平洋島國因資源有限,沒有在港設立領事館,但就委任港人為名譽領事,執行領事職務和處理投資等事務。
至於駐港的6間官方認可機構,就包括歐盟香港辦事處和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署香港辦事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