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永業涉收利益案續審 陳婉玉稱不認同用錢將其留在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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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 2019-05-30 03:49

撰文: 無綫新聞

前高官馮永業,被控收取商人陳婉玉利益案,在區域法院續審。陳婉玉自辯時指,與馮永業有感情,不認同用錢將他留在身邊。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前副秘書長馮永業被控04年接受商人陳婉玉51萬元,作為購買雍景臺單位的臨時訂金,以傾向優待對方相關三間公司。他與陳婉玉都否認控罪。

陳婉玉自辯時提到,2016年傳媒報道她和馮永業的關係後,她的女兒很生氣。陳婉玉解釋,從未向女兒提及這段關係,因為自己是第三者。

她之後將部分跟女兒對話寫在記事冊內,其代表律師讀出部分紀錄,包括「洗去證據」。陳婉玉指是女兒曾經問她,馮永業會否「指示她」洗去證據,擔心她控制不到馮永業,又怕他們見面時會被錄音。

另一本記事冊則寫「現已羅致一位過去在政府經濟局及民航局做到很高級的人來幫手」,陳婉玉解釋指,是姐夫何鴻燊跟她說。何鴻燊又稱有信心及把握投得直升機場擴建計劃。

陳婉玉接受馮永業的代表律師盤問,她指兩人有感情,才能維繫13年關係,認為雙方是真心相愛,不認同利用金錢將馮永業留在身邊。她又指兩人無談過公事,包括定翼機航權或直升機政策。

陳婉玉承認馮永業喜歡買舊樓。雍景臺是新樓,非馮永業一般會購買的樓宇。她又曾向馮永業提出一起開公司投資物業,將利潤分給他,但被拒絕;陳婉玉其後自己成立公司。

案件星期五繼續,陳婉玉將會繼續出庭自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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