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立法院三讀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的修正案,政務副首長及少將以上高層人員,不得參與包括港澳的大陸政治活動。
今次修法源於2016年,有32名退役將領前往大陸,參加國家主席習近平主持的孫中山紀念活動,並在唱國歌時起立致敬,在台灣引起爭議。
修例後規定,國防、外交、大陸事務及國安機關的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不得參與大陸的政治活動;如向大陸政權的旗、徽、歌等行禮,會被認定妨害國家利益及尊嚴,若違例情節嚴重,將被剝奪退休長俸。
另外,退任的政務官及直轄市長,限定要退職三年才能到大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