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審法院前任首席法官李國能在報章撰文,指政府就修訂《逃犯條例》犯下嚴重政治判斷失誤。他又認為可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近期的事件。
李國能在文章指出,暫緩和撤回草案實際上無分別,政府應馬上撤回。
他又說,示威者衝擊立法會場面醜陋和令人震驚,是故意違法行為,法律上必須追究涉事者。如經公平審訊後被判有罪,亦應考慮具阻嚇力的刑罰。
對於特赦示威者的建議,李國能認為等同要特首現階段指示警方不再調查,與法治不符。
他認為政府成立由法官領導的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近期的事件,能更有效查明真相,而監警會並沒有獨立調查委員會的權力、保障和特點。